关于对城市管道燃气收取接驳费的陈述及建议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郑州燃气股份有限公司 450006

出  处:《城市燃气》2007年第2期24-29,共6页Urban Gas

摘  要:1城市管道燃气的特征 1.1城市管道燃气是一种生活必需品。具有公用性,公益性和价格政府管制性。但也具有商品性的特征 (1)城市管道燃气公用性。城市管道燃气是满足城市人民生活的必需品.燃气供应者提供的城市管道燃气的消费对象不是社会中的个别人或个别阶层.而是城市普遍的社会公众。燃气供应者对于同等条件下的使用人必须采用同等的价格条件.以使社会公众可以平等地享有使用燃气的权利。同时.燃气供应者对于提出供应要求的使用人一般不得拒绝.除非这种供应不符合安全条件等原因而不能供应。

关 键 词:管道燃气 城市 燃气供应 陈述 接驳 收取 社会公众 生活必需品 

分 类 号:F299.24[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