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制无形资产计价的新旧会计准则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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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崔静[1] 

机构地区:[1]东北财经大学研究生部

出  处:《辽宁经济》2007年第2期89-89,共1页Liaoning Economy

摘  要:一、旧会计准则对自制无形资产计价问题的规定 旧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企业自行开发并依法取得的无形资产,其研发费用不允许资本化,而是计入当期损益。申请时的注册费、律师费等费用才可作为无形资产的入账价值,允许其资本化。旧准则的这种规定,在当时条件下具有一定的作用,但也存在一定问题。

关 键 词:《企业会计准则》 无形资产计价 研发费用 依法取得 自行开发 当期损益 入账价值 资本化 

分 类 号:F233[经济管理—会计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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