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医生怎样敲开居民的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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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晓林[1] 

机构地区:[1]北京市朝阳区卫生局,100025

出  处:《中华全科医师杂志》2007年第3期168-169,共2页Chinese Journal of General Practitioners

摘  要:2006年《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中明确提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提供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以营利为目的。要以社区、家庭和居民为服务对象,以妇女、儿童、老年人、慢性病人、残疾人、贫困居民等为服务重点,以主动服务、上门服务为主,开展健康教育、预防、保健、康复、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关 键 词:贫困居民 社区医生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 社区卫生服务机构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基本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服务 公益性质 

分 类 号:R197.1[医药卫生—卫生事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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