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和谐”理念的成功实践——朝阳区人民法院司法调解工作的经验与启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陈华[1] 

机构地区:[1]《前线》记者

出  处:《前线》2007年第4期36-38,共3页

摘  要:做好司法工作,既是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人民法院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主题,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充分体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结事了”的工作要求,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朝阳区法院积极创新工作思路,推出实施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走出了一条从理念到实践的“司法和谐”之路。2005年以来,该院通过庭前调解、诉前和解的方式解决纠纷48000多件。其中,立案后调解解决纠纷近36000件,占同期立案总数的57%。当事人在送给法院的锦旗上由衷称赞:“办案有方、和解双赢”。“调解工作暖人心、秉公执法造福民”。 2006年,朝阳区法院实现了21年来受案量的首次下降。

关 键 词:人民法院 和谐社会 司法工作 调解工作 成功实践 朝阳区 纠纷解决机制 经验 

分 类 号:D926.22[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