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人档案的所有权与国家监控权之我见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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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锦霞[1] 

机构地区:[1]广西民族大学管理学院

出  处:《湖北档案》2007年第3期18-20,共3页Hubei Archives

摘  要:信息具有共享性,这同样适用于私人档案。但对其共享必须具备两个前提条件:首先,对私人档案拥有支配权的主体放弃独占权,将档案信息贡献出来与他人分享;其次,共享是有限范围内的共享,它必须以不危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不损害档案形成者合法权益为前提。(1)也就是说国家对私人档案的监控权保证了私人档案共享性,但是这个共享不是无条件的而是必须在尊重私人档案所有权以及不损害国家利益的有限范围内的资源共享。这就涉及到了国家对私人档案的监控权与私人档案所有权的权衡问题。

关 键 词:档案所有权 私人档案 监控权 档案共享 档案信息 国家利益 社会秩序 合法权益 

分 类 号:G275.9[文化科学—档案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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