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国库业务事后监督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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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天宇[1] 高宝和[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银行敦化市支行,吉林敦化133700

出  处:《吉林金融研究》2007年第5期74-74,共1页Journal of Jilin Financial Research

摘  要:成立事后监督机构,目的是进一步防范人民银行自身资金风险。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事后监督中心工作规程》的要求,事后监督部门应独立于各业务核算部门,操作上应具有一定的独立性。这样,能够保证国库事后监督业务真实、准确、合法,不受人为因素干扰,做到后台监督与前台核算严格分离,有效地避免内部遮丑、掩盖矛盾等问题发生。

关 键 词:国库事后监督 国库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 业务核算 监督机构 资金风险 中心工作 监督部门 

分 类 号:F830.43[经济管理—金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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