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创和谐发展示范区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周谦 

机构地区:[1]中共无锡新区工委

出  处:《群众》2007年第6期28-29,共2页

摘  要: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决定。省委贯彻六中全会决定,提出把构建和谐社会贯穿于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发展的全过程,努力建设一个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人民生活更加富裕、社会充满生机活力的和谐文明江苏。无锡市按照中央和省委要求,努力争创全省和谐发展的示范区。而无锡新区作为高新区中的“国家队”、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排头兵”,2006年经济规模达到了485亿元,财政收入达到了83亿元,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理所当然地要争创和谐发展的示范区,为建设和谐文明江苏作出新的贡献。

关 键 词:和谐发展 示范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六届六中全会 构建和谐社会 

分 类 号:F12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