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改进和完善市直机关副局级干部任期制、聘任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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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党建文汇(上半月)》2007年第7期11-11,共1页

摘  要:去年以来,青岛市为进一步规范干部的任期管理,对党政群机关和事业单位副局级干部实行的任期制、聘任制管理办法作了改进和完善。调整任(聘)期。将原来的3年调整为5年,与地方领导班子任期同步。规范续任(聘)程序。任(聘)期期满,首先组织述职评议,然后根据领导班子职数,对拟续任(聘)职位进行金额定向民主推荐,现任副局级领导干部和符合选拔任用条件的处级以上干部都可作为推荐对象。在述职评议和民主推荐的基础上,

关 键 词:干部任期制 市直机关 青岛市 聘任制 领导班子 述职评议 民主推荐 事业单位 

分 类 号:D630.3[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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