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VoIP的开放管制应采取功能平等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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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家轶[1] 

机构地区:[1]广东省电信有限公司东莞电信分公司

出  处:《世界电信》2007年第5期67-68,共2页World Telecommunications

摘  要:目前,大部分允许开放IP电话业务的国家都采用了功能平等原则。但是这些国家在具体实行中遵循的依据和实施的办法不尽相同。除了无条件允许开放的美国以外,其他国家大多以能否满足实时通信为主要依据,采取了或松或紧的不同处理方式。

关 键 词:平等原则 VOIP 管制 中国 IP电话业务 实时通信 

分 类 号:TN916.1[电子电信—通信与信息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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