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资费定价权应逐步交给市场、还给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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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宋心峰 

机构地区:[1]上海移动通信公司调研策划部经理

出  处:《邮电经济》2007年第1期16-16,共1页P&T Economy

摘  要:随着电信业的发展,电信资费从政府定价逐步演变为市场调节价和政府指导价相结合。信息产业部于2004年6月颁布的204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电信资费监管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和2005年8月颁布的408号文件(《关于调整部分电信业务资费管理方式的通知》),是推进电信资费改革的主要依据。

关 键 词:电信资费改革 市场调节价 定价权 电信业务资费 企业 政府指导价 信息产业部 政府定价 

分 类 号:F626.1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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