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我国将建5个港口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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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工程建设通讯》2007年第14期9-9,共1页

摘  要:“十一五”期间,中国将建设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使沿海港口新增吞吐能力达到80%以上。中国将完善港口集疏运设施,加快内河集疏运通道建设,实现高速公路与沿海集装箱干线港主体港区的零距离衔接。积极推进上海、天津、大连国际航运中心建设,大力发展海运融资、保险、交易、咨询等现代海运服务业。水路交通的现代化需要分阶段、分步骤实施,对此“十一五”时期要突出抓好六项重点工作:沿海港口结构调整和升级;以长江黄金水道为重点的内河航运建设;

关 键 词:“十一五”期间 港口群 国际航运中心建设 内河航运建设 “十一五”时期 长江三角洲 海运服务业 东南沿海 

分 类 号:F323[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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