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框架下广东承接服务产业转移的条件分析  被引量: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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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高虹圆[1] 李双玫[1] 易晓可[1] 

机构地区:[1]广东工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出  处:《中国市场》2007年第40期8-9,共2页China Market

基  金:本文获广东省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04GH63007);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06021495)资助。

摘  要:国际服务业转移较高的利益差,推动了国际服务业的转移。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亚洲地区,是国际服务业转移的主要承接地。CEPA实施以后,广东应充分利用本地的资源禀赋,结合本地的市场规模、技术水平等条件,实现与国际服务业的对接,逐渐成为承接服务业转移的中心。

关 键 词:CEPA 国际服务业转移 广东服务业 

分 类 号:F71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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