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完善煤炭企业成本核算体系的探讨  被引量: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彭培鑫[1] 朱学义[2] 

机构地区:[1]徐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2]中国矿业大学管理学院

出  处:《集团经济研究》2007年第12X期210-210,共1页

基  金:本文系江苏省教育厅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煤炭矿区环境成本会计研究”(06SJD790053)

摘  要:1目前我国煤炭企业成本核算的内容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国的煤炭成本可分为煤炭生产成本和期间费用两部分。按1991煤炭部制定的《煤炭工业企业会计核算办法》和《成本管理办法》规定,煤炭生产成本包括:原材料、工资、职工福利费、电力、折旧费、井巷工程基金、维简费、修理费、地面塌陷赔偿费和其他支出十项内容。2004年5月,财政部、发改委、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颁发了有关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和煤矿维简费的若干规定,该规定既要求在煤炭成本中提取煤矿维简费和煤炭生产安全费用,同时又要求把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记入“制造费用(提取安全费用)”科目。这表明,现行的煤炭生产成本已包括十一项内容。但它仍存在核算范围窄及一些费用标准较低等问题。

关 键 词:煤炭企业 成本核算体系 煤炭生产成本 煤矿维简费 煤矿安全监察局 期间费用 生产安全 企业成本核算 

分 类 号:F426.21[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