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有森工林区发展新模式——从清河林业局到清河林区生态经济改革试验区  被引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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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财经界>专题采访组

出  处:《财经界》2008年第1期78-79,共2页Money China

摘  要:清河林区生态经济改革试验区位于黑龙江省小兴安岭南麓,松花江中游北岸,是我国最早进行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的地区。原为黑龙江省清河林业局,始建于1972年,总面积14.5万公顷,林地面积12.7万公顷,森林总蓄量1230万立方米。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清河林业局进行体制改革和试点创新,建立起“人大授权、政府派出、林区区域管理、内部政企分开”的新体制,成为黑龙江省振兴森林工业基地和森工全面改造的改革试验区。

关 键 词:清河林业局 林区发展 经济改革 生态经济 试验区 森林资源管护经营责任制 森工 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分 类 号:F326.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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