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化县建立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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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陈进喜 

机构地区:[1]德化县民政局

出  处:《中国民政》2008年第1期60-60,共1页China Civil Affairs

摘  要:福建省德化县从2008年1月1曰起,建立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制度,并提高农房保险额度。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的保费为每人每年1.5元,所需资金由财政全额负担,每人最高可获保障金额10万元;农房保险保障额度将在现有基础上增加一倍,保费每人每年10.56元,参保农房最高可获得1万元的保障,属低保对象的农户在遭遇房屋全损时还可再获得1万元的额外保障。

关 键 词:公众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制度 自然灾害 德化县 保险保障 保险额度 低保对象 福建省 

分 类 号:F842.69[经济管理—保险] F840.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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