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主任散发传单诽谤其他村委干部构成名誉侵权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钟富胜 

机构地区:[1]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8年第6期29-32,共4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裁判要旨】村委干部在平时工作中存在意见分歧是很正常的,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作为一村之长的被告理应通过正当途径反映他人的不同意见.而不应该公然向全村村民散发传单诽谤他人,这样就会导致侵害他人名誉权。

关 键 词:村委干部 名誉侵权 诽谤 传单 村主任 意见分歧 不同意见 他人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