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吕锐锋
机构地区:[1]深圳市委
出 处:《风景园林》2007年第2期8-15,共8页Landscape Architecture
摘 要:我国自1992年开始的“国家园林城市”的创建活动有力地推动了各级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和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快速发展。为进一步推动园林城市发展,促进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利用环境生态学原理来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进一步完善城市绿地系统,有效防治和减少城市大气污染、水污染、土壤污染、噪声污染和各种废弃物,实施清洁生产、绿色交通、绿色建筑,促进城市中人与自然的和谐,使环境更加清洁、安全、优美、舒适,建设部下发《关于印发创建“生态园林城市”实施意见的通知》(建城[2004]98号),决定从2004年起始评“生态园林城市”,积极引导城市发展建设向“生态园林城市”目标迈进。深圳自1994年获得“国家园林城市”称号以来,不断巩固和发展“国家园林城市”成果,实现城市生态良性循环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谱写了“以生态环境优化经济增长”的新篇章。然而深圳并不满足于此,又吹响了向生态化迈进的嘹亮号角,于2004年10月正式启动了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工作,历经两年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和认真实施,通过了建设部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考评组考评。2006年12月28日国家建设部正式致函(建城函[2006]374号)深圳市政府,确定深圳为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示范城市,深圳成为全国第一个生态园林城市。本期开辟生态园林城市专题,深圳市委常委、副市长吕锐锋从科学角度阐释深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成果和经验,率先垂范,为我国生态园林城市建设闯出一条路;建设部风景园林专家、深圳市北林苑景观及建筑规划设计院院长何昉教授撰文探讨深圳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实践之路,以期对读者有所启示和借鉴。
关 键 词:生态园林城市 人与自然 城市生态环境建设 深圳市 国家园林城市 城市绿地系统 城市大气污染 城市发展
分 类 号:TU985.2[建筑科学—城市规划与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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