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公开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的法律保障  

On the legal safeguard of current open records' utilization wor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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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岭[1] 张晓芳[1] 

机构地区:[1]四川省档案局,四川成都610031

出  处:《四川档案》2008年第1期30-31,共2页Sichuan Archives

摘  要:建立已公开现行文件服务中心并开展有效利用,是当前档案部门的重要工作。几年来的实践证明,现行文件中心要切实发挥作用,为社会服好务离不开法律法规的保障。《四川省〈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修订案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政务公开的法规规章,都确立了国家综合档案馆作为政务信息查阅场所的法律地位。各级档案馆应抓住机遇,乘势而上,扎实建设好现行文件服务中心。

关 键 词:现行文件中心 工作实践 法律保障 

分 类 号:G273.5[文化科学—档案学] D922.16[政治法律—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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