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国土管不好不得提拔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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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季忠义[1] 

机构地区:[1]江苏省沛县国土资源局

出  处:《资源导刊》2008年第3期52-52,共1页Resources Guide

摘  要:近日,江苏省徐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管理严肃责任追究的意见》。《意见》规定,镇(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提拔任用时,组织、人事部门须征求国土部门意见,凡因土地管理工作不力的,一律不予提拔。

关 键 词:国土 主要负责人 土地管理 责任追究 人事部门 管理工作 徐州市 江苏省 

分 类 号:F301.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3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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