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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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梁才[1] 张宗华[1] 

机构地区:[1]中国人民银行玉林市中心支行,广西玉林537000

出  处:《广西金融研究》2008年第3期69-69,共1页JOurnal of Guangxi Financial Research

摘  要:一、存在问题(一)市场定位难到位一是贷款供给结构不合理。根据有关规定,单一客户储蓄小额本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20万元(含20万元),他人质押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10万元(含10万元),最低贷款额为1000元,且质押存单必须在开户30天后方可办理质押手续,不得即存即贷,每笔贷款不超过质押存单总额的90%,贷款期限不超过12个月。据调查,在发放的贷款中,个体工商户贷款占比为65%(金额占比),贷款需求在10-15万元的占比高达25%,

关 键 词:小额质押贷款 邮政储蓄 业务开展 最高限额 个体工商户 供给结构 市场定位 贷款期限 

分 类 号:F832.4[经济管理—金融学] F6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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