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规则说明:AND代表“并且”;OR代表“或者”;NOT代表“不包含”;(注意必须大写,运算符两边需空一格)
检 索 范 例 :范例一: (K=图书馆学 OR K=情报学) AND A=范并思 范例二:J=计算机应用与软件 AND (U=C++ OR U=Basic) NOT M=Visual
作 者:任强[1]
机构地区:[1]中山大学法学院,广州510275
出 处:《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08年第1期135-141,共7页Journal of Nanjing University(Philosophy,Humanities and Social Sciences)
基 金: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重大项目(05JJD820014)
摘 要:尽管儒家法哲学在今天已经衰弱了,但是,作为中国历史上的主流文化,儒家法哲学在当代中国并没有消亡,它构建了中国人的生活内容。儒家法哲学中的内容并不都与法治思想相冲突,因为传统、文化、宗教、种族等方面的原因,西方的法治思想不可能解决中国司法中面临的所有问题,而儒家法哲学中的道德法则、亲情伦理、"诚"、"信"、"息讼"等内容完全能够成为当代中国法治社会的文化资源,为中国的法制现代化提供有益的法律资源,为当代中国的司法实践寻求一条更适合于中国人的法律之路,这也正是复兴儒家法哲学的意义所在。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载入数据...
正在链接到云南高校图书馆文献保障联盟下载...
云南高校图书馆联盟文献共享服务平台 版权所有©
您的IP:216.73.216.1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