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唐代的赋税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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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孟宪刚[1] 

机构地区:[1]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辽宁大连116023

出  处:《辽宁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第1期73-74,共2页Liaoning Taxation College Journal

摘  要:赋税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唐代以前,我国实行的是"以人丁为本"的税收制度。唐玄宗时,为了弥补国家财政不足,在租庸调制以外,又将地税和户税定为常税,赋税制度开始由"以人丁为本"向"以资产为宗"过渡,开创了我国赋税改革的新思路。唐德宗时,实行两税法,确立了我国"以资产为宗"的赋税制度,这是我国赋税史上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改革。

关 键 词:租庸调制 两税法 以人丁为本 以资产为宗 

分 类 号:F810.412[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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