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缓刑考察制度中的立法缺陷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邢延龄[1] 

机构地区:[1]内蒙古民族大学法学研究所,内蒙古通辽028043

出  处:《赤峰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2期115-117,共3页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Philosophy and Social Science Chinese Edition

摘  要:我国现行的缓刑考察制度,规定了缓刑犯在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四项行为规范和缓刑撤销的三种情形,但对行为规范的规定简略、空泛,缺乏执行力,对缓刑撤销的规定也有待改进。

关 键 词:缓刑考察制度 立法缺陷 考验期 

分 类 号:DF01[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