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治理理论及其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  被引量:38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胡正昌[1] 

机构地区:[1]湖南科技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411201

出  处:《前沿》2008年第5期90-93,共4页Forward Position

基  金:湖南省社科规划项目(06YB65)的阶段性研究成果之一

摘  要:传统的政府处于全能型地位,权力高度集中并管理一切公共事务。随着社会的发展,面对纷杂的公共事务,全能型政府越发显得力不从心。在公共治理理论中,治理主体多元化为政府治理公共事务找到了新的方向,即在处理一般性公共事务中,政府与其他主体之间不再是单纯的管理与被管理关系,而是应处于平等的法律地位。政府与其他治理主体通过采取承包、谈判以及协作等方式,共同完成对公共事务的治理。由此可见,在公共治理中,政府治理模式的转变是不可避免的。法治政府是较为理想的转变模式。

关 键 词:公共治理 政府 法律地位 治理模式 法治政府 

分 类 号:D63[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