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安全用药政府负总责的有效之举——对北京市门头沟区将用药安全纳入政府考核的调查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徐来[1] 任明艳[1] 谷燕莉[1] 李民[1] 

机构地区:[1]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门头沟分局

出  处:《首都医药》2008年第9期52-53,共2页Capital Medicine

摘  要: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门头沟分局早在2006年底就产生了“强化各级政府对用药安全的属地意识”这一想法,并在2007年初付诸实施。首先选取了两个试点镇,将用药安全工作纳入镇政府对村委会的年度考核指标,随后选取了一个街道办事处将药品安全“四无”工作纳入街道对居委会的年度综合治理工作考评,充分利用了政府给我们搭建的良好平台开展工作。本文拟通过一年来的监管实践和数据积累,对这一全新的工作做一分析说明,为进一步探索“药品安全属地化”的新思路提供依据。

关 键 词: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用药安全 年度考核 政府 门头沟区 安全用药 街道办事处 综合治理工作 

分 类 号:R95[医药卫生—药学] R969.3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