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EPA对榕台经贸关系的影响及对策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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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游伯笙[1] 

机构地区:[1]中共福州市委党校,福建福州350014

出  处:《福州党校学报》2008年第2期33-37,共5页Journal of the Party School of Fuzhou

基  金:福州市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研究基地课题(2007)最终成果

摘  要:香港、澳门与内地《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的签署和实施,标志着香港、澳门与内地的经贸关系从民间自发合作迈向政府之间制度性合作安排的新阶段。CEPA的实施是大陆与香港、澳门经贸关系的一种重新调整,并对两岸经贸关系的发展产生深刻的影响。福州作为与台湾一水之隔的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是对台贸易的前沿和重点区域。本文通过分析CEPA框架下香港与内地经贸合作体制及其对榕台经贸关系的影响,探讨福州与台湾(即榕台)经贸互动合作的前景,提出对策性建议。

关 键 词:CEPA 经贸关系 台湾地区 福州 

分 类 号:F720[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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