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费改革 首先要规范政策制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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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李志宇[1] 

机构地区:[1]《通信世界》记者

出  处:《通信世界》2008年第8期17-17,共1页Communications World

摘  要:2月13日,信息产业部、国家发改委公布了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上限标准最终方案,移动电话国内漫游通话费,主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6元,被叫上限标准降为每分钟0.4元。占用国内长途电路不再另行加收国内长途通话费。2008年3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标准执行。

关 键 词:制定程序 改革 资费 移动电话 信息产业部 国家发改委 通话费 长途电路 

分 类 号:TN929.53[电子电信—通信与信息系统] TP393.4[电子电信—信息与通信工程]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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