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预订再盗窃后提货 盗销一条龙团伙受审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潍河 

出  处:《法庭内外》2008年第5期62-62,共1页Inside & Outside of Court

摘  要:2008年3月11日,一个盗窃机动车121辆的九人特大盗车团伙在法庭上亮相,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特大盗车案,检察机关指控,该团伙是以高长海为首的盗销机动车“一条龙”犯罪团伙,先后在京.津、冀地区盗窃机动车百余辆。由高长海、刘建中、陈建新根据买赃人员“订购”的车型确定盗窃对象:随后由闫明路和赵伟负责将赃车销往河北承德,沧州、唐山、任丘.内蒙古集宁等地。多选择在半夜和凌晨作案.盗窃后连夜将车开回河北出手。

关 键 词:盗窃对象 犯罪团伙 一条龙 机动车 法院审理 检察机关 盗车案 北京市 

分 类 号:D924.35[政治法律—刑法学] D917[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