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公司与制种农户利益联接机制调查与分析——基于江苏省的实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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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冯得胜[1] 潘刚[1] 靖飞[1] 

机构地区:[1]江苏省农林厅

出  处:《江苏农村经济》2008年第5期61-62,共2页Jiangsu Rural Economy

摘  要:种子市场化改革始于2001年,是随着种子法的颁布实施逐步深化的。在长期的计划管制时期,种子生产完全依靠行政命令来安排,确定种子生产基地,由村委会负责组织农户进行种子生产,应该讲,那一时期的种子生产组织模式基本上是统一的,种子公司与制种农户之间的利益联接完全依靠行政命令。种子市场化改革开始后,种子生产的组织模式开始分化,涌现出诸多利益联接模式。

关 键 词:利益联接机制 种子公司 农户 实证研究 种子生产基地 江苏 生产组织模式 

分 类 号:F324.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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