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救济错误的认定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小华[1] 刘璐[1] 

机构地区:[1]南昌大学法学院

出  处:《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9期285-287,共3页

基  金:江西高校人文社科项目--合同法中的利益平衡的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FX0801)

摘  要:意思表示错误是民法理论的基本问题之一。错误在所难免,但为交易安全起见,只有重大的、非因表意人重大过失引起的且风险不应由表意人承担的错误才可救济。

关 键 词:可救济 错误 严重性 重大过失 风险 

分 类 号:D92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