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平区档案局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服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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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区:[1]和平区档案局

出  处:《天津档案》2008年第7期18-18,共1页Tianjin Archives

摘  要: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颁布实施。和平区档案局于5月10日在劝业场街花园路社区组织了“贯彻《条例》,为百姓提供档案服务宣传日”活动。活动当天,共展示档案宣传牌3块,发放宣传材料约1000余张,接待咨询群众100余人。并现场通过计算机为群众查询了有关房屋拆迁、公房买卖、道路规划、养老等相关文件。此次活动,进一步消除了档案的神秘感,提高了公众的档案意识,为宣传《条例》,让百姓及时看到“红头”文件提供了畅通的渠道。

关 键 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档案局 和平区 服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 《条例》 社区组织 服务宣传 

分 类 号:F719[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D63[政治法律—政治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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