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定分和止争为司法的目标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曹士兵[1] 

机构地区:[1]最高人民法院

出  处:《人民司法》2008年第15期1-1,共1页People's Judicature

摘  要:定分止争,是中国古典法律思想对法律功能的定义,如管仲所谓:“律者,所以定分止争也。”止争的含义不辩自明,定分则在当时法家和儒家的眼中有不同侧重。在法家观念中,定分就是确定权属关系,慎子以“一兔走,百人追之;积兔于市,过而不顾。

关 键 词:司法 法律功能 法律思想 中国古典 权属关系 法家 分则 

分 类 号:D909.2[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D916[政治法律—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