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交管站有无独立执法资格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机构地区:[1]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出  处:《中国道路运输》2008年第9期49-49,共1页China Road Transport

摘  要:中国道路运输杂志社编辑部: 我们交管站持行政执法证件的运管人员,在本辖区内上路依法检查道路运输经营车辆时,被有关部门认为无执法主体资格,只能稽征本辖区内乡镇农用车的公路规费,无权对其他营运车辆实施监督检查。我认为,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的规定,乡镇交管站可以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和“公路路口”实施监督检查。同时,县运管所和乡镇交管所应当属同一级的执法机构,因此根据《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乡镇交管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请问,乡镇交管所有没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关 键 词:执法资格 交管站 乡镇 《道路运输条例》 道路运输经营 主体资格 监督检查 公路规费 

分 类 号:U491[交通运输工程—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 U418.2[交通运输工程—道路与铁道工程]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