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残疾人创业可享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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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社会保障》2008年第9期48-48,共1页China Social Security

摘  要:为了鼓励扶持残疾人自主择业、自主创业,宁夏自治区劳动保障厅、财政厅、卫生厅联合出台《扶持残疾人创业社会保险补贴办法》,规定从今年7月开始,凡具有宁夏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新创办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包括从事家庭保健服务、加工修理、种养殖业、手工业等)并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残疾人,不限创业、就业地点,均可享受社会保险补贴。补贴期限每人最长3年,补贴费由自治区财政于当年7月和次年1月拨付。社保补贴发放遵循“先缴后补”原则,采用银行“一卡通”方式,由各县(市、区)残联每半年发放一次。

关 键 词:社会保险补贴 宁夏自治区 自主创业 残疾人 法定劳动年龄 社会保险统筹 劳动保障厅 “一卡通” 

分 类 号:F249.214[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G522.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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