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依据比较优势选择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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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何昌[1] 

机构地区:[1]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

出  处:《商业时代》2008年第27期39-40,共2页Commercial

摘  要:在一个2×2×2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模式中,对两个国家均有利的合作模式有两种:一是两个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是不相同的,大国在具有大市场的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小国在具有小市场的产品上具有比较优势;二是两个国家具有比较优势的产品是相同的,且两个国家各自生产两种产品,其生产数量比率大致等于两个国家劳动力的比率。本文认为,在目前阶段,我国应与东盟国家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

关 键 词:比较优势 区域经济一体化合作对象 

分 类 号:F127[经济管理—世界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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