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概念与税法的关系探析  被引量:12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汤洁茵[1] 

机构地区:[1]北京大学,北京100871

出  处:《山东财政学院学报》2008年第4期82-85,共4页Journal of Shandong Finance Institute

摘  要:民法与税法在性质上属于两个不同的法律部门,但税法针对社会行为或其收益分配各个主体的税收负担,在规范对象上与民法有着或多或少的联系。同一个主体行为,其在民法上所确定的概念,在税法上是否采用同一定义,则为学界所争议。民法概念有在税法领域中适用的必要性,但基于税法的独立价值,税法仍可对特定对象作出区别于民法的定义。

关 键 词:民法概念 税法范畴 税收法律主义 

分 类 号:D922.22[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