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失业女工仍享生育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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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中国社会保障》2008年第10期44-44,共1页China Social Security

摘  要:《河南省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于9月1日起开始实施。在全国各省市生育保险办法中,该办法首次提出失业状况的女职工,符合相关条件,仍可享受生育保险。规定:参加生育保险1年以上不满3年的女职工,与用人单位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后,在24个月未就业期间生育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关 键 词:生育保险基金 失业状况 河南省 女工 未就业期间 女职工 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 

分 类 号:F842[经济管理—保险] F2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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