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式交往在构建和谐社会过程中的作用  被引量:1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吕露光[1] 

机构地区:[1]安徽建筑工业学院法律与政治系,安徽合肥230022

出  处:《学术界》2008年第6期93-99,共7页Academics

基  金:安徽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课题"城市社会和谐与交往问题研究"的研究成果;项目批准号:2005BW156ZD

摘  要:社会交往是人类特有的存在方式和活动方式。可以把交往主体区分为类同主体和差异主体两种不同类型。差异主体由于存在交往障碍,导致主体间隔离,由这种隔离形成的"群沟"现象,对社会和谐发展极为不利。我国政府采取多种方法引导差异主体相互交往,对社会和谐起到积极作用。尝试对这些方法进行理论层面的分析和研究,首次提出"倡导式交往"概念,并对其进行诠释。

关 键 词:差异主体 群沟 倡导式交往 

分 类 号:D61[政治法律—政治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