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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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张衡水 

机构地区:[1]湖南省

出  处:《财会学习》2009年第2期53-54,共2页Accounting Learning

摘  要:新的增值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可以抵扣,是指2009年1月1日后实际发生的,而且是2009年1月1日后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就可以抵扣?或者说2008年购进的固定资产,在2009年才取得相应的专用发票是否仍可以抵扣?另外,企业购进钢材用于自建厂房的进项税额是否不可以抵扣?如果是用于自制机器设备的就可以抵扣了,对吗?还有就是条例中说销售自己使用过的物品不征增值税,但我找不到具体的规定,

关 键 词: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固定资产 增值税法 机器设备 钢材 企业 

分 类 号:F323.7[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F8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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