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法律教育模式与我国法学教育改革  被引量: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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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刘晓善[1] 

机构地区:[1]辽东学院,辽宁丹东118000

出  处:《法制与经济》2009年第4期112-112,114,共2页

摘  要:我国传统法学教育模式亟待改革,我们可以借鉴西方经典的法律教学模式,即诊所式法律教学模式,它是一种以培养学生的技能、法律道德和专业责任感为核心的法律教学模式。它具有三个特点:教学内容上强调实践性、灵活性;教学方法上突显互动性、技能性;教学效果上注重启发性以及综合评价标准,毫无疑问对我国法学教育改革具有不容忽视的启示意义。

关 键 词:诊所法律教育模式 实践能力 职业道德素养 

分 类 号:D90-4[政治法律—法学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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