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人格与阶级划分的关系--对人格为阶级划分工具观点的反驳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张善斌[1] 

机构地区:[1]武汉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湖北武汉430072

出  处:《法商研究》2009年第2期38-44,共7页Studies in Law and Business

摘  要:最近几年,有学者认为罗马法上的人格实质上是阶级划分和组织社会的工具,因此,在罗马法上人格具有公法性质。事实上,阶级划分与人格分属政治与法律两个不同领域,是两个不同层面的问题。阶级等级划分不是人格制度之结果,而是人格区分之前提。阶级划分与人格并不存在一一对应的关系。不同阶级的人可能具有相同的人格,而相同阶级的人人格却可能迥异。人格是简单商品经济的反映,其功能是确定交易资格,调和身份等级与商品经济需求之间的矛盾。

关 键 词:罗马法 人格 阶级划分 交易资格 

分 类 号:D913[政治法律—民商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