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以家庭为申报单位改革个人所得税的思考  被引量: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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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宋传江[1] 

机构地区:[1]江苏省丰县地方税务局

出  处:《中国财政》2009年第6期78-78,共1页China State Finance

摘  要:个人所得税是对个人或自然人的各项应税所得课征的一种税。目前,对个人所得税制实行改革的呼声越来越高。笔者认为,我国的个人所得税除了应在起征点、税率等方面作合理调整外,更要在征收单位等方面进行重大的改革,其中征收单位应该由现在的个人逐步转向家庭,即采用以家庭为单位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

关 键 词:个人所得税制 申报单位 改革 家庭 应税所得 合理调整 申报纳税 自然人 

分 类 号:F812.42[经济管理—财政学] F768.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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