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7月开征“两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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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矿业装备》2012年第6期19-19,共1页Mining Equipment

摘  要:从2012年7月1日开始,澳大利亚政府力推的两项新税赋--"碳税"和"矿产资源租赁税"将正式开始征收。"碳税"和"矿产资源租赁税"的主要征收对象集中在矿产和能源领域,而这些领域也是外国企业对澳贸易与投资的重点,"两税"的开征无疑将对海外企业产生较大影响。据测算,在应纳碳税企业中,涉及煤矿开采和其他矿业的企业有约100家,涉及天然气供应的企业有约40家。"矿产资源租赁税"

关 键 词:矿产资源 澳大利亚 征收对象 租赁税 贸易与投资 碳税 煤矿开采 海外企业 外国企业 天然气供应 

分 类 号:F816.11[经济管理—财政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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