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外令”施行 二手楼市波澜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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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谢丹 

机构地区:[1]<楼市>

出  处:《楼市》2007年第23期100-101,共2页

摘  要:临近岁末,一纸新"限外令"使得理应平静的楼市又起波澜:11月7日,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联合发布了2007年版本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这份于2007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新《目录》明确规定,限制外商进入房地产的多个领域:土地连片开发,高档物业如别墅、酒店、高尔夫等项目开发和房地产中介、经纪领域。自2006年7月,建设部、商务部发布《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即171号文件)一年多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对外商投资房地产限制的文件,逐步收紧了外商投资房地产的口子。根据最新出台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从今年12月1日起,外资将不但不再被鼓励进入内地普通住宅的开发建设中,而且更为严厉的是,为了防止外资直接或通过中介炒房,外资进入二手房交易市场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的途径也将受到全面限制,二手房市场也成为限制范围中一员,这是从来没有过的。那么面对这纸"限外令",杭州二手市场业内是如何反应的呢?本期《楼市》请来各中介公司资深人士谈谈他们的看法,或许能给我们一点启示。

关 键 词:房地产市场 房地产中介 二手房市场 房地产二级市场 外资准入 经纪公司 投资产业 楼市 物业 地产限制 

分 类 号:F293.3[经济管理—国民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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