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邮政汇款收据上的附加费戳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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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欧阳春 

机构地区:[1]江西赣州

出  处:《集邮博览》2005年第12期53-53,共1页Philatelic Panorama

摘  要:江西省赣州市在征收本埠邮政附加费时都使用戳记。现就本人收集到的邮政汇款收据上的附加费戳记做一介绍。第一次征收本埠邮政附加费是加盖“邮件附加费已收”戳,规格29mm×10mm(图1),戳上没有注明金额。1992年12月第二次征收邮政附加费时,赣州地区邮政局(当时未撤地设市)行文规定:“给据邮件(含汇款)每件0.15元.商包每件0.30元”。图2是邮政汇款收据上加盖的“附加费0.15元”戳(37mm×10mm)。图3是邮政汇款收据上加盖的“附加费0.30元”戳(37mm×10mm),这显然是营业员不注意,误将商包戳盖到汇款收据上去了。

关 键 词:江西省 附加费 邮政汇款 收据 赣州地区 邮政局 戳记 赣州市 给据邮件 江西赣州 

分 类 号:G894.1[文化科学—体育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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