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使用十年有余 杀虫脒为何仍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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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万恩 

出  处:《农药市场信息》2004年第17期13-13,共1页Pesticide Market News

摘  要:笔者查阅1991年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67号文件即《关于加强农药、兽药管理的通知》,红头赤印,明确规定:"杀虫脒属淘汰品种,从1993年起禁止在农业方面使用。"至今整整十年有余。1992年9月在江苏苏州召开的全国农药生产座谈会上,化工部化工司又再一次强调杀虫脒从1993年1月起不准生产和销售。1993年3月底,各省石化厅据此相继对省内各地、市、州化工局及企业发文,要求"立即停止杀虫脒生产。

关 键 词:杀虫脒 禁止使用 高残留农药 兽药管理 江苏苏州 农药生产 销售 使用期 农业 化工部 

分 类 号:F32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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