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颁布绿色畜产品准则  

出  处:《中国畜牧兽医文摘》2004年第4期28-28,共1页

摘  要:我国首批绿色畜产品论证准则,《绿色食品——动物卫生准则》、《绿色食品——兽药使用准则》和《绿色食品——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准则》已由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制定完毕,并通过农业部审定,正式颁布执行。根据新标准认定的第一批绿色畜产品生产企业也已产生。这标志着我国绿色畜产品的认定走上规范化。三项标准对绿色畜禽产品的生产提出相当高的要求。在《动物卫生准则》中,规定养禽场必须全进全出;人员入场必须更衣、淋浴、消毒;必须杜绝新城疫、禽流感等烈性传染病的流行。对屠宰动物的宰前、宰后检疫及肉食品加工的兽药卫生提出了严格要求。在《饲料和饲养添加剂准则》中。

关 键 词:绿色畜产品 绿色食品 兽药使用准则 饲料添加剂 动物卫生 烈性传染病 新标准 绿色畜禽产品 肉食品加工 新城疫 

分 类 号:F322[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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