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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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  处:《工友》2001年第8期40-41,共2页Workmates

摘  要:一、为什么要实施《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为了缓解职工因患重大疾病而造成的生活困难,提高职工自我保障水平,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特推出《职工重大疾病互助合作保险计划》。本保险计划分为甲种和乙种。甲种为保险费到期不返还式,乙种为保险储金到期返还式。二、本计划的投保条件有哪些?凡中国职工保险互助会(以下简称"本会")会员,年龄16-60岁,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的在职职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投保本计划。符合上述条件的职工,由所在单位的工会组织(以下简称"投保单位")向本会的办事处(以下简称"办事处")申请集体投保本计划。投保时要求每一投保单位申请投保人数必须满20人。

关 键 词:重大疾病 被保险人 合作保险 计划书 办事处 保险储金 保险费 投保单 互助会 在职职工 

分 类 号:F249.26[经济管理—劳动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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