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种子工程势在必行——赴广东、四川等杂交水稻基地的考察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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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郑秀萍[1] 周天理[1] 

机构地区:[1]福建省农科院稻麦所

出  处:《福建农业》1997年第2期4-5,共2页

摘  要:《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种子工作的决定》中明确指出“种子第一,不可侵犯”。姜春云副总理在全国农业种子工作会议上强调“种子是农业增产诸因素中最主要的因素。”良种在农业生产中的巨大作用是任何因素都无可取代的。为此,农业部决定,实施种子产业化工程。即把种子科研、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有机地联系起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通过组织大生产,建立大市场,以实现种子法制化、专业化、机械化、标准化、集团化的新格局。

关 键 词:种子工程 考察报告 杂交水稻 四川 种子工作 种子法制 广东 无可取 种子产业化 农业增产 

分 类 号:F324.6[经济管理—产业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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