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扣”,法律给你一个说法  

在线阅读下载全文

作  者:李江帆[1] 叶远义 

机构地区:[1]南京政治学院哲学经济系

出  处:《学理论》1994年第8期36-39,共4页Theory Research

摘  要:《反不正当竞争法》第8条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它手段进行贿赂以销售或者购买商品,在帐外暗中给予对方单位或者个人回扣的,以行贿论处;对方单位或个人在暗中收受回扣者,以受贿论处。"然而,正像体育比赛中队员犯规一样,有竞争,就有不正当竞争。一些地区和企业受利益之驱使,公然采用回扣这一扭曲的竞争手段推销劣质产品或购得紧俏产品;或行贿受贿或中饱私囊。更有甚者,认为"回扣"是经济交往中不可缺少的"润滑剂"。长期以来,人们对此莫衷一是,众说纷纭,褒贬不一。与此同时。

关 键 词:回扣现象 反不正当竞争法 经营者 润滑剂 学理论 我国法律 企业 公平竞争 国有资产 采购员 

分 类 号:D922.294[政治法律—经济法学]

 

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参考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耦合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二级引证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同被引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期刊文献:

正在载入数据...

相关的主题
相关的作者对象
相关的机构对象